|
我们在购买商品房时,房屋销售面积一般都是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房屋本身面积,另一部分叫“公摊面积。公摊面积指的是直接为居住服务的公共空间,比如过道、楼梯等,这部分空间分摊到每套房中,由买房人共摊,所以称之为公摊面积。
我国第一个房产测量国家标准是2000年国家建设部颁发的《房产测量规范》,现在的各类房屋测绘管理工作基本上都是按照此《规范》要求执行的。上面对共有面积的规定包括:电梯井、管道井、楼梯间、垃圾道、变电室、设备间、公共门厅、过道、地下室、值班警卫室等,另外还包括套与公共建筑之间的分隔墙,以及外墙(包括山墙)水平投影面积一半的建筑面积。独立使用的地下室、车棚、车库、为多幢服务的警卫室,管理用房,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都不计入共有建筑面积。
2003年,国家建设部对已有的《房产测量规范》未作规定或规定不明确的部分,又下发了新的《通知》规定。规定要求,同一楼层外墙,既有主墙,又有玻璃幕墙的,以主墙为准计算建筑面积,墙厚按主墙体厚度计算。各楼层墙体厚度不同时,分层分别计算。楼梯已计算建筑面积的,其下方空间不论是否利用均不再计算建筑面积。临街楼房、挑廊下的底层作为公共道路街巷通行的,不论其是否有柱,是否有维护结构,均不计算建筑面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