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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眉山市人民政府】
眉山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更新后的眉山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
通 知
东坡区人民政府,眉山经开区管委会,市级各部门:
市政府组织修订的新一轮眉山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其成果已通过省国土资源厅评审验收,现予以公布实施,并将有关 事项通知女口下:
一、本次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评估范围为眉山城区34.4平方公里。
二、土地按用途分类定级,综合用地、商业用地为5个级别、住宅用地为4个级别,工业用地2个级别(各用途土地级别的具体范围见附件1)。
三、眉山城区基准地价是指在土述级别内,按照综合、商服、住宅、工业等用途, 以2007年1月1日为基准日,分别评估确定的各类用地法定最高使用年限的土地使用权区域平均价格,它是制定征收土地出让金和有关税费的依据,不作为具体出让宗地的价格,出让土地时,必须依据土地条件评估出让底价,按照国家规定的招标、拍卖、挂牌及协议出让等方式进行。
四、眉山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按附件2执行。
五、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眉山城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抵押等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新公布实施的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执行。过去与本通知不一致的眉山城区土地级别与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六、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眉山城区土地级别分布范围及面积表


2...2.眉山城区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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