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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东坡区人事局
关于2007年东坡区部分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的
补 充 公 告
一、2007年应届毕业生未领取毕业证的,须持所在学校出具的证明方可报名。证明内容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所学专业、学历、是否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证未发放原因等。 持学校证明报考者应于笔试成绩公布前一天(7月29日)提供毕业证原件,否则取消其面试资格。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四条“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和《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九条“未经护士执业注册不得从事护士工作”的规定,区卫生局下属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门诊、艾滋病防治和预防医学门诊3个职位报考者均必须持相关执业资格证。原公告中《眉山市东坡区部分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职位表》“持执业资格证(应届毕业生不作要求)”一栏变更为“持执业资格证”。
二○○七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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