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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这项惠民消息,如一缕清风在陵州大地传递。走在街头巷尾,听到的都是老百姓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赞叹之词,居民回应积极而热烈,社区、学校参保热情空前高涨。
居民有了“保护伞”
10日上午,文林镇陵州路社区居委会里,刚为自己和老公办完明年参保手续的棉纺厂下岗妇女余先群手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证》开心地笑了。她说:“太好了,一人一年只需交纳180元,困扰自己多年的就医难问题基本上解决了。从这点上我感受到,政府在为我们老百姓真正着想,而不是所谓的‘纸上谈兵’!”
记者看到,不到11点,陵州路社区工作人员就为30多名居民办理完了医保手续。而此时,三五成群的居民还在不断地涌进来。正在等候办理医保的王婆婆说:“医保启动后,社区干部就把医疗保险宣传单发到我手上,有不懂的地方他们还一一为我解释。我感觉这是件好事,今天就来参保了。”
社区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为了方便群众参保,让群众少跑路,把窗口(医保服务)建立在了社区,随时为群众服务,早到早办,迟到迟办。目前,已为辖区1500多名居民办理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险证。
学生也能报销了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让在校学生也享受到了社会医疗保障。始建镇初级中学初一学生沈瑶颖,父亲是该校的一名普通教师,母亲是无业居民,家庭经济比较困难。沈瑶颖6年前发现生长发育畸形,在成都华西医院诊断为“漏斗胸”,今年明显加重,感觉气紧心累,已严重压迫心脏。7月她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后,8月25日就在成都华西医院进行了胸骨矫正手术治疗,完全恢复正常,总治疗费用25783.79元,9月23日按规定在仁寿县医保中心报销了13244.53元。
正处于恢复期的沈瑶颖如今自信心倍增,她开心地说:“我终于可以勇敢地站在穿衣镜前面照镜子了。等身体恢复后,我还要参加学校的舞蹈班。”
看着女儿坐在教室里笔直的身影,沈瑶颖的父亲沈文君很激动:“为女儿冶好病一直是我和妻子最大的愿望,由于经济条件有限,一直未能如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惠泽,让我们一家如愿以偿。”
沈瑶颖报销医疗费的比例,刺激了始建镇初级中学部分参保热情不高的学生家长。学校以此病例大力向学生家长宣传参保的好处,在短时间内,这所乡镇中学参保率就达到100%。
据介绍,从9月份新学期开学起,仁寿县教育局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就联合向全县学校及乡镇劳动保障所发文安排布置在校学生参保工作,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全体干部、职工实行分片负责落实责任人到校。各学校也积极配合,按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参保,由班主任负责向本班学生讲解参保的目的和意义,发放医保中心致学生家长公开信,并召开家长会,向家长传达医保精神,宣讲了有关的政策,报销的原则和精神,家长踊跃支持。仅仁寿二中,10天时间全校4903人全部入保。
医保彰显人性化
县医保中心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建立我国人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障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主要是解决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中小学阶段的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特殊教育学校)、少年儿童和其它非从业城镇居民的住院医疗费用支付困难问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国家给予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而学生作为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受惠最大的群体,政府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政策倾斜。按学年缴费,学生每人每年按100元的标准筹集医疗保险费,其中个人只缴纳20元,政府补助80元;属于低保对象、重度残疾学生(一、二级)个人不缴费,政府全额补贴,直接登记参保。
据了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重点用于参保居民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支出。这是按照低水平起步原则,将有限的资金集中用于化解个人和家庭难以抵御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风险,切实解决象沈瑶颖这样看不起大病的家庭、甚至因病致贫、因病致困的急迫问题。参保人最高报销金额可达2.8万元。
该负责人称,仁寿县从6月1日起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业务,从7月1日起对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规定医疗费用进行报销。截止到9月28日,全县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数为102526人,完成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102.5%;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因病住院报销医药费用154人,基金报销支付317703.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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